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6-0288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查询网址:http://www.lanshan.gov.cn/lsxzrzyj/zwgk/lszwgkList.shtml
联系电话:0746-2213558。
附件:
总平面图
蓝山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