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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09-0046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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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
2、增强服务意识,在项目环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中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凡是由本级审批的项目,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由上级审批的项目(如漂染、印染等项目),帮助企业到上级环保部门办理好环评审批手续。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污染防治技术服务。
3、增强融通意识,积极扶持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按照蓝山县水功能区划要求,纳水区为一般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区,属地表水IV、V类水域,对上规模的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可按《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4、增强协调意识,帮助企业协调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积极化解环境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5、增强法纪意识,推行政务公开,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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