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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15-00417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12-23
名称: 2015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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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 2015-12-23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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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目标任务: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率0.79%、削减量71吨;氨氮削减率4.87%、削减量53吨,二氧化硫削减率5.82%、削减量75吨,氨氮削减率0%的减排任务

  完成情况:今年我县实施3个气结构减排项目、29个水工程减排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可净削减化学需氧量288.93吨,氨氮64.57吨,二氧化硫97.6吨,氮氧化物8.58吨。目前正在编制减排资料报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核,预计今年可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二、年度大气污染治理

  目标任务: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PM10考核达标,PM2.5浓度不高于全市平均值。

  完成情况:我县2015年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个,一是永州丽宏国际针织有限公司锅炉淘汰,已完成;二是县城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已完成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指标监测设备建设,PM2.5、臭氧、一氧化碳3项指标监测设备已完成完成安装,目前正在调试运行,待上级验收;三是机动车环保检测能力建设,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向省环保厅申报建设及运营资质,并向县政府报批建设用地。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的建设要按省、市统一部署,但目前全市未作出规划建设方案,尚未建成一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我县政府已批准建设用地20亩;四是编制地区燃煤锅炉清单,已完成编制任务。根据蓝山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2月监测数据,我县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PM10平均浓度0.045毫克/立方米,按照考核要求达标。PM2.5今年县区未要求进行监测和考核。到目前为止我县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

  三、水源保护

  目标任务:县本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完成1000人以上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完成情况:根据1-12月监测报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汇源新田湾河)达标率100%,舜水河与嘉禾交界处候背电站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已按进度要求完成1000人以上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基础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正在开展(按照省、市文件安排,到2016年3月考核县级集中式水源的划分,16年底考核10000人以上饮用水源划分,17年底考核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划分)。到目前为止我县未发生水污染事故。

  四、湘江保护与污染防治

  目标任务:辖区内省级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湘江污染防治项目任务。

  完成情况:2015年蓝山县湘江污染防治项目任务4个:蓝山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蓝山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宏武养猪场、田志福养猪场粪污治理项目。1-12月完成情况:蓝山县垃圾收转动设施建设已达到垃圾转运能力30吨/天,垃圾运输能力80吨/天的能力,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蓝山县污水配套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20.16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宏武养猪场、田志福养猪场粪污治理项目完成投资55万元,工程完成。

  根据监测报告显示,1-12月我县省级重要水功能区湘江源紫良野狗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水质标准、汇源新田湾河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钟水河出境水土市候背电站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均达标。

  五、生态优先

  1、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80%,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95%,在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

  完成情况:通过1-12月监测结果显示,水、气质量均能达标。

  2、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完成情况:全面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工作,2015年来共排查全县排污企业74家,发现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35 家,其中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0家、责令停产整改11家、责令补办环评4家,依法关闭取缔小造纸、小炼油等非法企业11家,整治过程中对23家环境违法企业采取了强制停电、断电措施,执行查封、扣押措施6家。

  3、目标任务: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完成情况:2015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4、目标任务: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要求进行申报和登记。

  完成情况:按要求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县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安贞医院、协和医院等医院的医疗废物由永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转运安全处置。湘威鞋厂的废胶等危废在市环保局办理了申报登记及转移联单,实施了安全处置。

  5、目标任务: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严格把关项目建设。

  完成情况:今年来,依法对辖区内2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无未批先建、违规越权情况发生。

  6、目标任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5个示范村建设。

  完成情况:完成了清涵村、大洞村、毛俊村、上洞村、东村等5个示范村建设。编制了《蓝山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向省厅申报专项资金,明年起实施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目标任务:开展完成年度湘江流域污染防治任务。

  完成情况:2015年蓝山县湘江污染防治项目任务4个:蓝山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蓝山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宏武养猪场、田志福养猪场粪污治理项目。1-12月完成情况:蓝山县垃圾收转动设施建设已达到垃圾转运能力30吨/天,垃圾运输能力80吨/天的能力,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蓝山县污水配套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20.16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宏武养猪场、田志福养猪场粪污治理项目完成投资55万元,工程完成。

  8、目标任务:完成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任务。

  完成情况:完成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个,一是永州丽宏国际针织有限公司锅炉淘汰,已完成;二是县城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已完成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指标监测设备建设,PM2.5、臭氧、一氧化碳3项指标监测设备已于11月25完成安装,目前正在调试运行中;三是机动车环保检测能力建设,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向省环保厅申报建设及运营资质,县政府报批建设用地20亩;四是编制地区燃煤锅炉清单,已完成编制任务。

  9、目标任务: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率0.79%、削减量71吨;氨氮削减率4.87%、削减量53吨,二氧化硫削减率5.82%、削减量75吨,氨氮削减率0%的减排任务

完成情况:今年我县实施3个气结构减排项目、29个水工程减排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可净削减化学需氧量288.93吨,氨氮64.57吨,二氧化硫97.6吨,氮氧化物8.58吨。目前正在编制减排资料报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核,预计今年可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蓝山县环保局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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