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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日期: 2008-12-08 19:22:4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
    四、报名地点:县区报考人员到各县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永单位报考人员到永州市财政局或属地县区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8369827、8369483
    五、报名手续:
    我市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期限内,到人事部门职改办和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08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08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执行。
永州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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