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山县人口计生委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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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11-30 15:3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 |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省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要求,今年我委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为:享受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720元每人;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1200元每人;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960元每人,全县出生缺陷免费检测共需资金14720元。现将我委所承办的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反映。
县考核办:政府大院 邮编:4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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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政府四合院 邮编:425800 联系电话:2213373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蓝山县人口计生委
2009年11月30日
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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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申报单位主要负
责人签字(或盖章):李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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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项
目 |
指标名称 |
目标任务 |
实际完成
(自年初至验收前) |
预计完成
(自年初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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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
720元每人 |
享受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共506人,上级拨付327888元,县级财政配套36432元。 |
圆满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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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扶助 |
1200元每人 |
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共22人, 共需资金26400元。 |
圆满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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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扶助 |
960元每人 |
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共11人,共需资金10560元。 |
圆满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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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免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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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出生缺陷免费检测共需资金14720元。 |
圆满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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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自评意见 |
圆满完成任务
2009年 11 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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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开
情况及公
示结果
(统计部
门填写)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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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部门
评估认定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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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统计
部门评估
认定意见 |
年 月 日 |
申报人:吴开锡 联系电话: 2213364 申报时间:2009.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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