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蓝山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暨
大麻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魏 湘 江
(2009年9月9日)
同志们:
全面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不仅对我县林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也必将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大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刚才,德平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深入认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1、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林业发展的治本之策。当前,我县林业发展模式是典型的“粗放经营型”,集体山林普遍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束缚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只有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提高林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
2、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调动林农积极性的根本举措。我县的林权制度经历了几次改革,但均未能触及最核心、最要害的“产权”问题,林农主体经营地位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不仅严重影响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还使得群众对山林的经营管理缺乏热情,对育林护林缺乏主动,对生态保护缺乏意识,同时也是农村群体性纠纷的一大诱因。因此,必须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让林农更多地从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从而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营林护林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林业更好更快发展。
3、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也是一个典型的林区县,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要促进农民增收,必须要做好山区开发这篇大文章,必须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搞好山区资源综合开发,办好“山上绿色银行”。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林业、民营林业、个私林业,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市场带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市场化开发和产业化经营的山区资源开发格局,做大林业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二、要准确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重点和原则
1、要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林农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从现在开始,力争用3个多月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县213万亩集体林地明晰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确,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清楚,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实现林农收入有较大的增长、森林资源总量有较大增加、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的目标。
2、要突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确保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要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健全森林资源流转和评估制度、建立林业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林业投融资体制、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林业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到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林农收入明显增加,生态效益后势强劲,社会效益稳定持久。
3、要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一是效益最大化原则。集体林权改革要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持续增强,林业经济持续增效,林农收入持续增加,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层组织不断增强,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政治效益最大化。二是统筹兼顾原则。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林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利益的大头留给林农,同时兼顾集体的利益,确保国家的利益。三是分类指导原则。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允许因地制宜,不盲目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程序公开、方法公开、内容公开,利益分配公平公正。五是质量与速度统一原则。既要注重改革的质量,也要按计划进度积极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要严把质量关,防止片面追求进度而留下改革隐患。
三、要将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组织领导要到位。为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县里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林改办公室,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了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也要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及工作班子,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有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本村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要组建由村民小组长、原林业“三定”时的老村干部和村民代表3人以上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村小组的林改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宣传动员要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挖掘现有宣传资源,通过召开林改工作动员培训会,召开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制作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出黑板报、搞文艺活动等多种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讲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方法和步骤,讲透改革的法规和政策。要做到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3、责任落实要到位。为全面开展好林改工作,县委、政府从全县各有关部门抽调了一批工作人员,被抽调的人员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要与单位工作彻底脱钩,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随意收回林改工作人员。各乡镇场、办事处要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组织好行政管理和技术业务两支林改队伍,按照县、乡、村、组四级林改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好本辖区内的林改工作,积极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钻山林、走山地、上山头,摸清林情、掌握民意,宣传政策、执行方案,扎实认真地开展好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任务。
4、督查问责要到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重大改革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把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两办督查室、县考核办、县林改办要分阶段定期进行督查问责,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做到“谁影响林改就追究谁,谁拖林改后腿就问责谁”。对在林改中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处置不及时造成群体性纠纷和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等重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同志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我县林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力求实效,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件大事办实办好,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切实提高林地的生产潜力,确保全县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