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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日期: 2010-03-29 15:2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国有农林茶场,县直各单位:

《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供内部阅知。

 

二○一○年三月八日

  

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顾问、副调研员、副县级干部协助县长工作。

 

县长  冯德校

主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小明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经济开发区、政府办公室、发展与改革、财税、金融、保险、监察、审计、人事、机构编制、工商、政务公开、职称改革、统计、物价、地方志、法制、保密、应急管理、重点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老龄、烟草、烤烟、城投、粮食、市场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法制办、县重点办、县经济信息中心、县烤烟办、县粮食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城投公司、招投标中心。

协助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

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盘德平

主管新农村建设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农村、农业、林业、水利、农村能源、气象、水文、畜牧水产、农业开发、水电、乡镇企业、移民、扶贫、供销、农机和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村办(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水电责任有限公司、县乡镇企业局、县移民局县供销联社、县农机局、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县能源办。

 

副县长  郭晓武

协助县长分管工业、交通、商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内外贸易、安全生产、国企改革、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物资、邮政、电信、移动通信、联通、石油、盐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药材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委、县交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二轻事务办县物资事务办、县商业事务办。

联系工会、工商联工作。

 

副县长  志雄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城市城镇建设与管理、城建中的重点工程、规划、房产、人防、房改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局、县房产局、县人防办、县房改办。

联系侨联工作。

 

副县长  赵七秀

协助县长分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族事务、宗教、旅游、外事、侨务、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农合办。

联系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红十字会工作。

 

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政、国土(矿产开发与管理)、环境保护、消防、信访、调纠、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局

联系检察院、法院、驻蓝军事机构和残联工作。

 

   黄楚政

协助分管慈善和地方史志编撰工作。

 

   陈孔仁

协助分管蓝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作。

   唐清峰

协助分管厦蓉高速公路建设工作。

 

副调研员  陈解生

协助分管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市场秩序工作。

 

副调研员  骆志民

协助分管调纠工作。

 

副调研员  吴胜赳

协助分管蓝嘉公路建设工作。

 

副县级干部  王国强

协助分管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市场秩序工作。

 

副调研员  刘玉辉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副调研员  傅任珠

协助分管矿产资源整顿与开发、采石、河道采沙、山田采沙整顿工作。

 

 

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吴新波

协助分管矿冶开发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玉英

主抓土地清理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抓财税工作。

 

注:中央、省、市驻蓝单位按分口管理原则,由分管副县长对口分管。

 

 

 

 

 

 

 

 

 

 

 

 

 

主题词行政事务  分工Δ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250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3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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