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国有农林茶场,县直各单位:
《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供内部阅知。
二○一○年三月八日
蓝山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顾问、副调研员、副县级干部协助县长工作。
县长 冯德校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唐小明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经济开发区、政府办公室、发展与改革、财税、金融、保险、监察、审计、人事、机构编制、工商、政务公开、职称改革、统计、物价、地方志、法制、保密、应急管理、重点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老龄、烟草、烤烟、城投、粮食、市场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法制办、县重点办、县经济信息中心、县烤烟办、县粮食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城投公司、县招投标中心。
协助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
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盘德平
主管新农村建设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农村、农业、林业、水利、农村能源、气象、水文、畜牧水产、农业开发、水电、乡镇企业、移民、扶贫、供销、农机和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村办(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水电责任有限公司、县乡镇企业局、县移民局、县供销联社、县农机局、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县能源办。
副县长 郭晓武
协助县长分管工业、交通、商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内外贸易、安全生产、国企改革、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物资、邮政、电信、移动通信、联通、石油、盐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药材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委、县交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二轻事务办、县物资事务办、县商业事务办。
联系工会、工商联工作。
副县长 唐志雄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城市城镇建设与管理、城建中的重点工程、规划、房产、人防、房改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局、县房产局、县人防办、县房改办。
联系侨联工作。
副县长 赵七秀
协助县长分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族事务、宗教、旅游、外事、侨务、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农合办。
联系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红十字会工作。
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政、国土(矿产开发与管理)、环境保护、消防、信访、调纠、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局。
联系检察院、法院、驻蓝军事机构和残联工作。
顾 问 黄楚政
协助分管慈善和地方史志编撰工作。
顾 问 陈孔仁
协助分管蓝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作。
顾 问 唐清峰
协助分管厦蓉高速公路建设工作。
副调研员 陈解生
协助分管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市场秩序工作。
副调研员 骆志民
协助分管调纠工作。
副调研员 吴胜赳
协助分管蓝嘉公路建设工作。
副县级干部 王国强
协助分管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市场秩序工作。
副调研员 刘玉辉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副调研员 傅任珠
协助分管矿产资源整顿与开发、采石、河道采沙、山田采沙整顿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吴新波
协助分管矿冶开发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玉英
主抓土地清理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抓财税工作。
注:中央、省、市驻蓝单位按分口管理原则,由分管副县长对口分管。
主题词:行政事务 分工Δ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250份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