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教育局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意见交换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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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0-07-23 15:57:30 浏览次数: 作者: 周作虬 字体:[ 大 中 小 ] | | |
7月22日上午,到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热闹非凡,县教育局正在召开201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意见交换会,县人大廖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0年,县教育局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承办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涉及合格学校建设、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安全监管、师资配备等方面。
自6月份的县交办会议后,县教育局及时召开专门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县领导在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承办的建议、提案逐条梳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办理的目标和任务。成立了以教育局长廖国光同志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办理工作计划,对整个办理工作拟定了明确的要求。
廖局长强调职能科室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杜绝文来文往的方式,坚持调研,坚持走访,坚持深入基层。让政策、数据、事实说话,有的建议、提案办理时间可能较长,即使是一时办理不了的,也要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不允许在答复中有大概、也许、可能等似是而非的用语。
为使建议、提案办理不流于形式,同时又确保质量,县教育局对承办的建议、提案都确定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统一规定了办理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过程中,要求对所有的建议、提案都必须认真研读原文,掌握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意图,有的放矢地去调研,去论证,去答复。严格按照“承办科室答复、分管领导初审、征询代表意见、修改答复意见、再征询再修改意见、集体研究讨论、主要领导审定、办公室规范行文”的程序进行。
县教育局认真准备了这次意见交换会,会上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会后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再进行了论证和修改。以认真的办理态度、较好的办理质量,力争取得最满意的效果,力争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达到100%。(周作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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