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概貌
蓝山县位于湖南省南部边陲,地处南岭九嶷山东麓。境内东、西瑶区位于县境南端,与粤北及临武、江华等县接壤;大、小源瑶区位于县境西部,与宁远县毗连;整个瑶区处于南岭北侧。“南岭无山不有瑶”。原始社会末期,瑶族先民即在此刀耕火种,繁衍生息,至今已有二千余年。 县境瑶区乃古老瑶族迁徙地。汉初建县南平时,“包有瑶地”;唐代“贞观之治”后,逐步形成以华阴峒为中心的县境瑶族散居地;至明、清时期,进而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瑶族聚居区。解放前夕,全县瑶族人口约6000人。至2005年,全县6个瑶族乡加上散居其它乡镇瑶民,境内瑶族总人口2万余人。 境内瑶区土地面积405.77平方公里,占全县山地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的22.47%。其中,山地占94.87%。全县海拔1000米以上高峰几乎全在瑶区,最高峰位于紫良瑶族乡界岭,海拔1825.7米。县境瑶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年平均气温17.8℃,瑶区比县内平丘区低3-4℃;年平均降雨量比平丘区多,日照时数比平丘区少。 县内瑶区森林连片,植被茂密,除盛产松、杉、竹外,尚有优质木材及多种贵重药物。北京“毛主席纪念堂”建筑所需部分木材即系荆竹瑶族乡所产红心杉。瑶区矿藏资源甚为丰富,有金、银、铜、铀、铅锌、稀土、水晶石、花岗岩等,连同森林资源、水能资源,构成县境瑶区三大自然资源优势。 在长期斗争实践中,瑶族人民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瑶族山歌高元激昂,长鼓舞蹈多姿彩,伞舞《汽车开到荆竹寨》享誉大江南北。境内瑶民仍保持固有的语言、信仰、服饰等传统风俗民情。其中诸如“后世留丝”、“两边顶”等婚娶形式,对推动计划生育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瑶族“招赘”的婚姻文化,在《中国各民族词典》上被称为“促进计划生育的有力措施”。县境瑶族有语言,但无文字,瑶族人民对外用蓝山方言,对内说“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县委、县政府对瑶区建设高度重视,1950年至1999年,全县先后召开19次瑶族代表会议,总结民族工作经验,增强民族团结,讨论和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问题。1998年我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蓝山瑶族历史悠久,人民勤劳、勇敢、朴实。瑶区境内山川秀丽,物产丰盈。新的历史条件下,瑶族人民正以矫健的步伐迈向社会主义文明和富强的康庄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