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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蓝山县文化局 办公地址:蓝山县塔峰镇塔下寺院内 邮政编码:425800 联系电话:221331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指导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体制改革,协调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 三、负责管理全县的文化、新闻出版(版权)事业,指导全县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新闻出版(版权)活动。 四、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 五、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定全县电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管理全县文物事业,研究制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八、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九、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负责县内出版和版权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 十、管理书报刊和报刊型内部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组织查处违法出版和违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十一、负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会等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