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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蓝山县畜牧水产局 办公地址:蓝山县塔峰镇城东北路 邮政编码:425800 联系电话:2223812
★主要职责
㈠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㈡研究提出全县畜牧、兽医和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拟定畜牧兽医和渔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饲料工作发展规划。 ㈢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和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研究提出全县畜牧业和渔业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议,预测并发布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 ㈣研究拟定全县畜牧兽医、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拟定地方性畜牧业和渔业种苗、产品、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参与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 ㈤负责全县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㈥负责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畜产资源、水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 ㈦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㈧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负责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监测、预报,发布动物疫情,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㈨按照权限管理畜牧业、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组织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申报、审核。 ㈩按照《动物防疫法》、《渔业法》、《草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畜牧水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