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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蓝山县塔峰镇 邮政编码:425800 联系电话:2215130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对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县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措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安排利用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国家、省、市、县拔款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对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全县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监督执法部门招标投标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和管理县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和西部开发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合作、协作工作;研究和贯彻国家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并提出相关的办法措施。 (九)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或规定,并参与有关实施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