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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灾后重建、固本强基,进一步大力实施“民营立县,外向带动”和“工业强县”战略,着力加强“三个基础”(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切实坚持“四条原则”(好字优先、好中求快,顺应调控、紧中求快,生态优先、优中求快,注重民生、稳中求快),加速推进“五新建设”(新型工业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城市建设、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和谐社会建设),为率先建成全省民营经济强县和对接产业转移示范县,建设富强和谐新蓝山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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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方生产总值完成38.5亿元,增长14.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亿元,增长40%;财政总收入完成1.88亿元,增长18.9%;工业总产值完成19.5亿元,增长40%;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6.5亿元,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5亿元,增长17%;进出口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增长2.3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和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4%,化学需氧量减少4%,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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