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分享到:
蓝山:兄弟俩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双双被查
  • 2021-09-18 15:49
  • 来源: 红网蓝山县分站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曾庆屏
  • 【字体:    

9月15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前一后查获两兄弟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让人啼笑皆非。

当日下午4时33分,一中队民警在城东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M677**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从对向驶来,民警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人的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吴某超乙醇检测值为74.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且驾驶人吴某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隔不到半个小时,民警在同一地点再次查获一辆涉嫌醉酒驾驶无牌女式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经当场酒精测试检测,驾驶人吴某义乙醇检测值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进一步核查,吴某义驾驶的摩托车未入户、未入保险,其未佩戴安全头盔、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遂将吴某义带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

这时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发生了:吴某义看见旁边一个背影相当眼熟,仔细一看,原来是他弟弟。“弟弟,你怎么也在这里?”“我也被查了!”

据吴某义交代,他和吴某超是亲兄弟,当日中午,两人和几位朋友在某饭店一同吃饭,两人均喝了不少酒,以为过了几个小时酒精已经散去,又是白天应该不会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一前一后驾驶摩托车出门,不料双双被民警查获。

目前,吴某超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500元,吴某义的血液乙醇浓度为122.07mg/100ml,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