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编码
1143112700661407094430117001W0Y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十一条
四、实施主体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受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申请方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六、材料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材料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2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电子 |
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电子 |
4 |
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复印件 |
1 |
电子 |
5 |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 |
复印件 |
1 |
电子 |
6 |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电子 |
7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复印件 |
1 |
电子 |
8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电子 |
9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电子 |
10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复印件 |
1 |
电子 |
11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电子 |
12 |
行政许可事项人员社会保险承诺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13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原件 |
1 |
纸质 |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咨询:0746-2222199
网上咨询:http://www.lanshan.gov.cn/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0746-2213558
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lanshan.gov.cn/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予以办理
附录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