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编码
11431127MB0R9152594431021014W00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四、实施主体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五、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日录》中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的项目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
六、材料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材料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1 |
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申请表 1份 |
复印件 |
1 |
纸质 |
2 |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仅需提供章程) |
复印件 |
1 |
纸质 |
3 |
投资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外方个人投资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资信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4 |
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5 |
生产经营场所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6 |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署文件的委托授权书(附公证书) 1份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窗口
电话咨询:0746-2213525
网上咨询:http://www.lanshan.gov.cn/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0746-2213282
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lanshan.gov.cn/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