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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农业农村局惠企政策操作指南
  • 2021-09-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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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80号)

蓝山县农业局、蓝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蓝山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蓝农联[2020]8号)

二、申报条件: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或示范合作社。

三、申报时间:

    202081-815日(以申报入口开放时间为准)。

四、补助标准:

    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补贴,先建后补,最高上限每个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蓝山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承诺书,营业执照,示范等级证明文件。

六、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股

七、办理时限

    实施主体完成冷链设施建设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

八、办理流程

    实施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APP”或“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开展申报,审核通过后进入建设阶段,建设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

九、政策兑现窗口对外服务时间

    网上申报。

十、案例(2个以上)

案例1

实施主体名称:蓝山县昌宏水稻种植农场

建设类型:预冷库

建设规模:935.1立方米

建设地址:蓝山县塔峰镇东侧村

施工单位:湖南省冰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该冷库造价167.8万元,935.1立方米,已安装信息采集设备(补贴8000元)。总补贴51.1万元已发放到位。

案例2

实施主体名称:蓝山县湘源四季家庭农场

建设类型:预冷库、气调库

建设规模:预冷库1300.9立方米,气调库245立方米

建设地址:蓝山县塔峰镇富阳村

施工单位:长沙汉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该主体共建2个冷库,总造价266.99万元,已安装信息采集设备(补贴8000元)。总补贴79.9万元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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