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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民政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
  • 2022-09-26 16:00
  • 来源: 蓝山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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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民政工作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基本宗旨,积极推动民政政策创制,不断完善民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紧紧围绕民政“三最一专”职能,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考虑全县民政工作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蓝山县民政局“十四五”(2021年—2025年)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从点状到网状、从单一物质救助到多元综合救助、从部门分割发展到衔接协同发展、从生存型救助到发展型救助的转变。健全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福利补贴和重点人群分类施保制度,实现托底性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以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完善、加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

四是利用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全面建立我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明,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是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六是进一步完善我县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七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救助,扩大“一站式”救助定点医院,合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

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切实做好村支两委“一肩挑”的具体落实工作。

进一步健全社区事务监督组织(社区纪检组),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居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二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6个城市社区及各乡镇的8个农村社区均建有8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办公工作用房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力争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

三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蓝山县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全县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以网上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和网下的社区服务内容相结合,构建网上网下立体的社区服务体系,真正达到联网连心、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的目标。同时加快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资助。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社区均应有10个以上具有本社区特色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蓝山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一是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县所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逐步形成覆盖区、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信息系统,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严格执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开办补贴资金,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助老服务。

  三是综合现有的养老院、敬老院建设规模和管理现状,充分考虑区域划分、生活风俗等因素,突出“集中供养、规模管理、提高服务”的原则,拟向社会招聘高素质、高学历、专业对口的管理人才专职管理,实现敬老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

四是全面落实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力争开展老年助餐健康发展。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力争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健康、有序、持久发展,让老年人和社区居民享受到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助餐服务。我县通过给予资金补助和配备公益性岗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将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五是优化老年生活环境。将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逐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努力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

 六是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等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银龄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孤儿情况排查。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证散居孤儿能够正常生活和就学。我局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二是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康发展,不断开拓市场资源,挖掘销售潜力,在“十四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努力实现每年递增5%-7%,年销售量超过2500万元。继续巩固投注站规范化建设成果,稳步推进投注站经营模式转型,拓展福彩投注站兼营模式,加强投注站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全市投注站100%规范化建设目标,塑造福彩品牌形象。

三是着重抓好养老机构管理建设。结合中央、省、市文件精神,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建成“蓝山县社会服务综合服务中心”、“湘江源区域中心敬老院”、“所城少数民族区域中心敬老院”、“新圩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形成医养结合、区域辐射、城乡联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布局,有效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县养老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造福于全县人民。

四是著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抓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以“蓝山县社会服务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支点,积极探索新时期、新环境下的管理方法和运行机制,创新管理理念,结合“一老一小”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形成符合我县工作实际的管理模式,并在全省争先创优。

根据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支持鼓励我县企业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加普惠型养老专项行动参加项目建设。

五、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局势,形成服务到位、监管有效、多方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重要作用。

  一是优化培育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基地、服务中心的建立。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根据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需要,充实管理力量。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产生程序、任职年限,实行法人离任审计和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增强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岗位责任,提高登记效率,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扩大社会组织影响,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化、管理网络化。

六、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一是全面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为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

二是加强婚姻管理工作。以“十三五”完成工作为基础,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争创省、市级“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窗口为契机,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积极学习国家颁布的“民法典”并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硬件与软件两个方面的共同提升,力争达到国家AAA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标准。 

三是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推广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着重做好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成立县殡葬执法大队,确保依法行政;实施殡仪馆搬迁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完成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任务;加强殡葬政法法规宣加强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

四是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不留法律漏洞。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效率。

五是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机制和网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辅导工作机构,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六是认真做好社团和民非组织的管理工作,督促依法履行章程开展活动,社会发展发挥正面宣传作用,提升社会组织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提高社会工作人员待遇,加强社会工作的宣传和人才培育,促进我县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

七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乡镇民政办的财政供养关系、人事编制等均由所在乡镇负责,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困难;乡镇工作人员更换随意性大,影响民政工作;现有的乡镇民政人才队伍年龄偏大,知识文化水平低偏低,不利于基层民政机构队伍的长远建设发展。现行民政队伍中,缺乏高学历综能力强的人才,局中层管理人才队伍缺乏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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