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1.传达全国、全省药品监管和集中打击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研究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传达省市林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及研究我县贯彻落实。
三、通报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0、21次常务会议落实情况。
四、审议《蓝山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表》。
五、审议《蓝山县2023年度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六、听取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的情况汇报。
七、听取蓝山县交通运输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
八、审议《蓝山县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
九、听取蓝山县园区企业物流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
十、听取第三届永州·蓝山皮具箱包博览会拟签约项目的情况汇报。
十一、审议《蓝山县加油站数据采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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