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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关于发放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的通知
  • 2021-03-11 18:15
  • 来源: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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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员工发放一次性新春红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

一、申领条件

申请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民营企业,且工商注册地为蓝山

2.企业有外省籍员工,且相关员工2021年2月11日至17日留并坚守工作岗位;

3.企业为相关员工发放不低于300元/人的一次性新春红包。

二、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由企业先行发放一次性新春红包,再按标准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三、申领时间

2021年3月1日-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资料

企业申报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省籍员工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企业1-2月员工工资及一次性新春红包发放凭证;

4.企业2021年2月11日—17日员工考勤表或值班表;

5.《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6.《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人员花名册》;

7.企业外省籍员工属劳务派遣的,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申报(劳务派遣公司不重复申报),并提供与用工企业的劳务派遣协议和最近一月的付款凭证。

8.其他相关资料。

五、审核公示

县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员工、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县财政部门。

六、补贴拨付

县财政部门根据县人社部门报送的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发放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企业。对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补贴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联系人:陈孟鹃

联系电话:18569394926

附件:1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附件:2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人员花名册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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