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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十)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2017-08-1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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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银行卡使用风险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1)办理银行卡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书上载明的卡片性质、服务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拿到银行卡时,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说明,尽快更换初始密码,密码设定应避免使用生日、身份证号码等简单数字,卡片应妥善保管且不可与密码、身份证件一起存放,以免卡片失窃后,遭人盗刷。
(2)在银行自助设备上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设备的密码防护罩和卡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与银行联系时请拨打银行客服专线,请勿随意拨打自助设备上粘贴的来路不明的电话号码。
(3)在银行自助设备上办理业务时,当发生吞卡、吞币或存取款不成功时不要慌张,应及时拨打银行客户电话,等待工作人员处理。特别在自助设备上存款要保证票面的整洁、完整,不得存入缺角、折角、破损、污点的钞票,防止交易不成功。
(4)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银行卡不慎遗失时,立即向银行挂失。挂失前产生的风险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持卡人完成挂失止付手续后,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
(5)信用卡使用虽非常方便,但可能产生年费、手续费、透支逾期产生的利息等费用,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信用卡条款,充分了解与发卡行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在何种情形下银行将收取哪些费用。应经常注意信用卡及关联还款账户余额,以免在不注意的情况下需支付高额利息及手续费,同时注意避免因逾期还款等行为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6)提供个人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信用卡时,要确认对方是否为银行职员,且身份证复印件上要注明使用用途,以防被挪用或转售给其他单位。
(7)在商户POS机刷卡消费时,请不要让卡片离开您的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8)妥善保管您的银行卡签购单、对账单等单据,切勿随意丢弃。不要将卡号告知他人或回复要求提供卡号的可疑邮件或短信,也不要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电脑里留下卡号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银行都不会发送索取您卡片密码的邮件或短信。
(9)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要登录正确的银行网站,下载银行官网提供的手机客户端。网银交易前查看安全锁,配备银行U盾、Ukey等网络安全设备。设置复杂的密码作为网上银行密码,避免在网吧、公共场所登录网银。

2.如何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答: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时,或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的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以及在这些信息基础上整理加工所得的衍生信息等。广义的个人金融信息应包括所有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与自然人建立业务联系、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产生、获得的所有个人信息的总和。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妥善采取保护措施,确保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等隐私信息不受侵害。
(1)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2)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3)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4)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申报**信用卡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5)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6)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3.当您和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1)与该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2)向该金融机构或其上级机构投诉;
(3)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
(4)向该金融机构所在地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目前,国内共有四家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中国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5)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国内部分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维权热线是什么?
答:中国银联:95516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邮政储蓄银行:95580
中国银行:95566
中国建设银行:95533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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