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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开展蓝山县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2022-06-06 16:06
  • 来源: 蓝山县处非办
  • 发布机构:
  • 作者:蓝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字体:    

处非办发〔2022〕3

关于印发《蓝山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各员单位

现将《蓝山县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蓝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6

蓝山县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处非办《关于印发<2022永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非办发20225号)要求,我定于6月在全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蓝山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主要通过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不贪便宜不上当,不图高息不折本的理念深入人心,教育人民群众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自6月15日起,将积极响应国家处非联要求,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知识答题赛活动。

二、重点宣传内容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要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重点宣传养老领域、涉农、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表现形式及防范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逐条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防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防范和打击整治三贷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三贷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贷)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和危害,以案说法,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集中活动安排

(一)宣传月活动

1.知识竞赛。宣传月期间,处非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详见附件1),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部署。这项活动是今年处非办组织的一次专项活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参与措施,确保竞赛成绩。二是保证参与人数。要动员机关、在校学生、社区(村组)群众等密集人群参与到活动中来,力争更多人员参与活动。三是确保有效得分。要将竞赛参与方法向参与人员讲清楚,适时进行有关知识宣传普及和督促引导,确保参与人员取得高分。所有单位

2.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城区组织开展“6.15”防范非法集资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巡回流动宣传,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处非办;配合单位:县市监局、县人民银行及所有商业银行)

3.所有乡镇集中6月15日开展一次以上针对群众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并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本领域内相关企业的非法集资知识宣传、风险警示、预警排查和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

(二)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特点,突出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活动。

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在新闻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进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在电视台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处非办:负责制定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落实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6月15日,在县城举办一次大型现场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蓝山电视台、蓝山新闻网、大型商场和酒店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媒介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督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防非七进宣传活动和防非知识答题赛活动。加强防非处非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的宣传和推送。

人民银行蓝山支行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认真履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义务,联合政府,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金融、投资理财等知识。一是充分利用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时机,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县内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金融业务宣传的同时,认真做好防范金融风险、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宣传。三是在全县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性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手册,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公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蓝山支行、县政府办(金融办);配合单位:全县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对学生家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对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民政部门:负责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将防范识别非法集资知识宣传贯穿到“为老服务”工作中,做好老年人的提醒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县委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严防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负责通过培训课及散发传单等方式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创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严防其参与非法集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监部门:负责通知并督促所有商铺具有电子显示屏的商店滚动播放警示性宣传标语。单位内部宣传栏设立打非宣传专栏,要求投资咨询中介公司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文旅广体部门:负责对我县所有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经营场所教育宣传工作,增强相关从业人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减少金融风险的产生。(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

住建部门:负责开展建筑行业及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全县涉农领域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涉农公司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通讯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渠道发送非法集资风险警示短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包括辖内所有村组干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在内的防范非法集资警示动员大会;组织所辖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加强集市、商场等场所的日常宣传,推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村组、进楼宇、进家庭、进网点;所有村镇、社区张贴打非公告或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村村响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积极投稿,展现各单位、部门处非工作亮点,并通过“湖南金融”微信公众号、“金融卫士”APP、《工作简报》等方式积极推送,上稿情况及时上报县处非办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宣传教育活动中要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化正面宣传,充分使用好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协调配合,健全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宣传要求,主动对接县处非办,并按要求制作宣传资料及时开展宣传。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落实责任,不断开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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