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蓝山县火市至毛俊水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蓝山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蓝山县火市至毛俊水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二、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为蓝山县火市与S232相接、终点蓝山县毛俊水库与水库坝顶公路相接。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路线全长8.314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6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交通设施等工程。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8297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资金和县政府自筹资金。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设计和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及大宗设备的采购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六、此批复有效为贰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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