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蓝山国家气象站及人影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蓝山县气象局:
你单位报来的《蓝山国家气象站及人影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县气象防灾、减灾的需求,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三农”服务提供气象保障,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二、建设地点:二广高速公路蓝山县出入口服务站南侧,高速公路东侧,环城西路西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000㎡(约30亩),建筑物占地面积6661.67㎡,规划总建筑面积16705㎡,计容建筑面积14790㎡,包括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7260㎡,人影基地和指挥室面积3500㎡,值班公寓(含食堂)1400㎡,装备库房2570㎡等;以及建设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亮化、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相关气象监测仪器、设备等。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5231.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解决。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建筑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六、此批复有效为贰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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