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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新规出台:农村6类人群将得到国家重点保障
  • 发布时间: 2023-01-11 09:55
  •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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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将把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当作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进行推进,主要工作内容是加强农村房屋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提升农村房屋的建设功能品质。任务期:三年,也就是至2025年完成通知要求目标。


根据通知内容,这三年的农房建设管理主要任务和目标有以下几点:

1.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根据通知精神,任务实施的第一个重点就是继续深入推进对农村的危房改造。这里明确提出要重点保障农村六类人群的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六类人员包括:农村的易返贫致贫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其他脱贫户

国家各部门将建立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对这6类重点人群进行精准识别。对识别对象的住房将建立监测和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改造工作,切实落实保障任务,另外在对危房改造的同时还鼓励同步实施农村房屋的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工作。

2.继续加强并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农房安全排查的重点是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国家为什么要将农村经营性住房当作排查重点?刚过去的2022年,长沙八层自建房倒塌事件和2020年临汾襄汾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想必大家对此还记忆犹新,这些无不提醒着人们要对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的建造和使用要重点注意,这也反映出我国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的问题不可忽视。此次通知中便对此类农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也显示出国家对此类农房安全的重视。

要求地方主管部门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并出台地方性政策,并结合旧村整治、新村建设等工作进行配套支持、统筹整治,并做好此类农房的网络信息共享,以加强对日后农房的安全监管与服务工作。

对于经营性农房的拥有者和使用者,要树立责任意识,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己或自己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进行合理加固、维修等,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拆除复建。

3.完善农房建设、使用法规程序

①我们所在的省市将会出台农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制度,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全过程的进行监管、管理。

比如建房用地要办理用地手续,主要审核用地是否合法,是否占用了耕地,是否存在纠纷,农村住宅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等。要办理规划手续,比如是否符合当地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是否处于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建设三层以上建筑是否聘用具有专业建筑资质的施工团队,房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等。

②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利用房屋开展经营性活动,要依法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以及农房安全鉴定手续。比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特定行业的需要的人员、设施证明的等。

4.提升农村房屋的建设和使用品质

①将组织技术人员下乡,为村民提供农房设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比如根据当地人文风俗等设计出农房设计图集,以供村民建房参照使用。对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等问题,也会有相关人员和部门给我们提供咨询和咨询服务。

②健全农房标准体系,根据农村实际配置我们日常的用水用暖厨具卫具等生活设施,这一方面国家到时肯定要有相应的补贴和补助。

③我国北方地区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进行清洁取暖以取代传统的煤炭取暖;还有推进农房绿色节能建材的应用,这一点国家将也会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5.加强地方管理建立农房长效、信息化管理机制

地方多部门联动管理,实现农房建设的一体化统筹闭环管理、巡查机制,并对排查成果建立当地的农房综合管理平台,将农房的位置、空间属性信息和质量安全信息统筹录入电子数据库,以更好地掌握和服务当地的农房监管管理。

根据通知精神,此次方案为期三年,至2025年基本完成规划目标,也就是至2025年要实现农村低收入6类人群的住房安全保障,农房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经营性农房全面完成排查和整治任务;地方农房法制管理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农房安全得到显著提升,使用功能和住房品质得到大幅度改善,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进一步增强。


对于通知中提出几个重点工作,也不只是喊喊口号,而是将有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的。比如农村危房改造,不只有国家提供资金渠道支持,同时各地财政部门也要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我们当地也将制定出奖补政策并事先开展试点工作,可谓是重大利好,我们符合条件的一定要抓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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