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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 2023-08-09 11:19
  •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作者:
  • 【字体: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受理条件

符合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动物强制扑杀相关证明材料、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书

办理地点

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夏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六条 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湘牧渔联〔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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