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乡镇、村:
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支持非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精准、效益最大化,县扶贫办会同财政、交通、水利等部门深入乡镇、村,对乡镇上报的入库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按照“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结合我县脱贫攻坚的实际需要,经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会研究,审核论证,编制了《蓝山县2019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共697万元,其中:安排产业发展项目4个,共安排资金337万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个,共安排资金36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项目涉及全县的14个乡镇,各有关乡镇、村和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扶贫工程管理办法,对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乡镇、村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和实施地点,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情况,接受实名举报。
受理举报部门:蓝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通讯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4号
监督举报电话:0746-2213322、12317
蓝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