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2019〕84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48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9:30
地点:蓝山县自来水公司2楼会议室(塔峰西路249号)
二、定价方案、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具体内容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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