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
自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
目 录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园区位于永州市蓝山县,园区代码S437062,1994 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以皮具箱包玩具为主导产业产业、轻纺制鞋为特色产业产业。2022 年 8 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发布蓝山经济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 号文),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核定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面积共586.78公顷。
2017年10月,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省永州市蓝山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对湖南蓝山经开区拟调扩区后的规划区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11月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17]50号。
截止发文统计,2022年底,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达 214.6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55.24亿元,进出口额32.5亿元。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40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40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7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7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或无需办理)企业数量40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5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4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暂无需进行验收企业数量11个,未完成验收的企业数量5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4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数量36个(均为无重大环境风险单位)。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33个,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7个(1家已搬迁,6家在建正在申请办理中)。园区内企业环保手续未存在违规现象,未办理各项环保手续的企业正在由园区管委会监督办理落地。(详见表1-1园区企业环保执行情况汇总表)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65t/a,氨氮≤25t/a,二氧化硫≤224t/a,氮氧化物≤339t/a,VOCs≤10t/a。2022年实际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0.8t/a,氨氮0.24t/a,二氧化硫1.12t/a,氮氧化物2t/a,VOCs6.5t/a。
表1-1园区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是否有环评手续 |
环评批复文号 |
是否验收 |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
1 |
蓝山县恒华米业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7]80号 |
是 |
否 |
91431127083581719A001X |
2 |
湖南奇秀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0]14号 |
是 |
否 |
91431127MA4QDNGX30001W |
3 |
永州市嘉益皮具有限公司 |
否 |
蓝环评【2020】21号 |
否 |
否 |
91431127MA4R5HP52C001Y |
4 |
永州泓盛建材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9)56号 |
是 |
否 |
91431127MA4PC0BM2Y001X |
5 |
蓝山县泰兴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
有(登记表) |
201943112700000015 |
/ |
否 |
91431127053873083F001X |
6 |
永州市新炽佳服饰有限公司 |
有(登记表) |
蓝环登[2015]28号 |
是 |
否 |
91431127066372341N001W |
7 |
永州必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6]68号 |
是 |
否 |
914311000930764411001W |
8 |
永州星月投资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8]81号 |
是 |
431127-2020-008—L |
91431100099748018B001W |
9 |
湖南迈斯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6]64号 |
是 |
否 |
91431127320719436X001W |
10 |
湖南舜蓝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9]66号 |
/ |
/ |
91431127338568453L001Z |
11 |
永州市威嘉皮具有限公司 |
有(登记表) |
201943112700000025 |
/ |
否 |
91431127344827925Y001W |
12 |
永州加伟鞋材制品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6]52号 |
是 |
否 |
91431100396854239Q001Z |
13 |
蓝山县鑫旺竹业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8]50号 |
是 |
否 |
91431127576579908W001X |
14 |
湖南三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 |
永环管[2014]14号 |
是 |
否 |
91431127685019221D001Y |
15 |
蓝山县金山川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8]86号 |
是 |
否 |
91431127740605718D001X |
16 |
永州承阳针织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9]55号 |
是 |
否 |
914311007558247617001Y |
17 |
永州湘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6]30号 |
是 |
431127-2020-001—L |
914311007790112476001Y |
18 |
蓝山县鑫湘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6]35号 |
是 |
否 |
91431127MA4L1C0B1W001W |
19 |
蓝山县嘉鸿彩印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8]60号 |
是 |
431127-2019-008—L |
91431127MA4L2Q2K1Y001X |
20 |
蓝山县旺利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
有 |
永环评[2018]70号 |
是 |
否 |
91431127MA4LQ04D7K001Q |
21 |
永晖玩具制品有限蓝山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9]11号 |
是 |
/ |
91431127MA4PQFJHXF001X |
22 |
永州嘉盈印刷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9]8号 |
是 |
否 |
91431127MA4PYA579P001W |
23 |
蓝山昇悦玩具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2]8号 |
是 |
否 |
914311270580234674001Z |
24 |
湖南奥卡利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1】28号 |
否 |
否 |
91431127MA4R00M5X3001Y |
25 |
湖南舜妃茶油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8]34号 |
是 |
否 |
91431127MA4L99WX0K001W |
26 |
蓝山县龙坪石材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7]65号 |
是 |
否 |
91431127L041447922001Q |
27 |
蓝山县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发[2018]75号 |
是 |
431127-2022-004—L |
91431127MA4R0DXY2L001V |
28 |
湖南轩圣模型制造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0】15号 |
/ |
否 |
91431127MA4R5FNL51001X |
29 |
永州盛海源纺织有限公司(已搬迁) |
有 |
蓝环发(2019)78号 |
是 |
是 |
91431127MA4PP0W4XN001P |
30 |
永州励成玩具制造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2】9号 |
/ |
否 |
91431100MA4R79PP5R001X |
31 |
湖南建升木业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1】25号 |
/ |
否 |
91431127MA4RJT626T001W |
32 |
湖南铭晟模型制造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2】5号 |
/ |
否 |
在建 |
33 |
湖南永之利模型制造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2】4号 |
/ |
否 |
在建 |
34 |
湖南圣轩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2】6号 |
/ |
否 |
在建 |
35 |
湖南钰昌模型制造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2】7号 |
/ |
否 |
在建 |
36 |
永州龙昌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1】13号 |
否 |
否 |
91431100MA4PAAN72K001Y |
37 |
永州市荣丰鞋业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1】16号 |
否 |
否 |
91431127MA4T66JC9P001W |
38 |
永州联兴不锈钢管有限公司 |
有 |
蓝环评【2021】21号 |
否 |
否 |
在建 |
蓝山县神盾科技有限公司 |
有 |
202043112700000007 |
/ |
否 |
在建 |
|
40 |
永州市信一科技有限公司(已搬迁) |
有 |
蓝环评[2020]19号 |
是 |
否 |
已搬迁 |
二、环境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省永州市蓝山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对湖南蓝山经开区拟调扩区后的规划区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11月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17]50号,具体批复内容概要及落实情况见表2-1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表2-1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落实结果 |
|
1 |
规划布局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对经开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经开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按环评要求将石材加工生产组团布置于相对远离县城区的工业园区最北端,并优化该生产组团区的内部布局,临近居住区的边界位置不得布设高噪声、气型污染严重的企业及生产装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带等措施,确保该生产组团不对邻近的牛承安置小区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
已落实。 |
经开区优化规划布局,对区内各功能区集中布置,处理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经开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已按环评要求将石材加工生产组团布置于相对远离县城区的工业园区最北端,并优化该生产组团区的内部布局,临近居住区的边界位置未布设高噪声、气型污染严重的企业及生产装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带等措施,确保该生产组团不对邻近的牛承安置小区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
2 |
产业定位 |
严格执行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经开区规划不设三类工业用地,限制耗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管委会应按照负面清单做好项目准入把关,入园企业应全面执行环评制度并落实“三同时”监管要求;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按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相关实施意见,加快经开区循环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发展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
已落实。 |
经开区严格执行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设三类工业用地,限制耗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管委会按照负面清单做好项目准入把关,入园企业应全面执行环评制度并落实“三同时”监管要求;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按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相关实施意见,加快经开区循环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发展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
3 |
废水治理 |
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根据环评调查,经开区保留区现有正常运营企业均为一类工业企业,总体无工艺废水排放,现阶段其生活污水均已纳入蓝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鉴于蓝山县市政污水处理厂已趋满负荷运行,拟规划发展产业均为排水量少的产业且排水水质与城市活水处理兼容,现阶段县政府、经开区管理机构应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确保经开区排水按期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处理,远期经开区应自建污水处理厂对经开区产生污水单独收集处理。在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前,应暂缓涉水型生产项目的引进和运营批准。 |
已落实。 |
经开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园区范围内各条道路布设了雨水管、污水管,分别收集排放。2020年建成日处理规模1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当前处理规模约4000吨/日,对经开区企业产生污水单独收集处理。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主体工程,建成后处理规模达20000吨/日。 |
4 |
废气治理 |
经开区规划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加快做好用能装置改造,逐步淘煤炭使用,禁止新建燃煤设施装置。建立经开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配套服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
已落实。 |
经开区建成深燃气站并铺设燃气管道,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配套服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
5 |
固废处置 |
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所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经开区严格要求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正在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所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6 |
环境风险防范 |
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落实。 |
经开区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31127-2019-002-G。2022年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落实备案。 |
7 |
移民安置 |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已落实。 |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8 |
总量控制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士保持工作。严禁占用山体进行工业开发,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已落实。 |
经开区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士保持工作。严禁占用山体进行工业开发,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根据原规划环评要求,应对园区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下表2-2监测方案。
表2-2监测方案
类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落实情况 |
备注 |
|
环 境 质 量 |
空 气 环 境 |
荷叶塘村居民点 |
PM10、SO2、NO2 |
每年冬季、夏季各一次 |
已落实 |
目前园区已建成空气微站1个,即蓝山经开区郁葱农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站点。监测因子:PM10、PM2.5、SO2、NO2、CO、O3、O3-8H |
|
东侧村居民点 |
|||||||
城复村居民点 |
|||||||
三蓝学校 |
|||||||
三里村居民点 |
|||||||
水 环 境 |
地表水 |
蓝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舜水河排污口上游500m断面 |
pH、溶解氧、CODCr、CODMn、BOD5、NH3-N、总磷、砷、锌、铅、镉、铜、铬、镍、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挥发酚、悬浮物、粪大肠菌群。 |
枯、平、丰水期各一次 |
已落实 |
|
|
蓝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舜水河排污口下游500m断面 |
|||||||
斜西河汇入舜水河断面 |
|||||||
斜西河(经开区附近)断面 |
|||||||
柳溪河(经开区附近)断面 |
|||||||
地下水 |
三蓝学校地下水监测点 |
每年冬季、夏季各一次 |
已落实 |
|
|||
五里村地下水监测点 |
|||||||
东侧村居民地下水监测点 |
|||||||
土壤环境质量 |
三蓝学校 |
pH、铜、锌、砷、镉、铬、铅、汞、镍 |
每年冬季、夏季各一次 |
已落实 |
|
||
五里村 |
|||||||
东侧村 |
|||||||
噪声 |
规划物流园区东侧场界 |
等效连续A声级 |
半年一次、分昼夜进行 |
已落实 |
|
||
规划物流园区南侧场界 |
|||||||
规划物流园区西侧场界 |
|||||||
规划物流园区北侧场界 |
|||||||
规划工业园区东侧场界 |
|||||||
规划工业园区南侧场界 |
|||||||
规划工业园区西侧场界 |
|||||||
规划工业园区北侧场界 |
|||||||
三蓝学校 |
根据自行监测结果(见附件二)分析: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二级标准;
斜西河汇入舜水河断面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有:受农业面源影响,斜西河上游本底值较高,且斜西河、舜水河汇入口附近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生活水排放到斜西河中;其余断面符合(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 B 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标准。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为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认真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蓝山良好生态环境建设。
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区管控。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动态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区域协调、上下联动,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体系及成果应用机制,定期评估并动态更新。
①生态保护红线
园区建设将与湖南蓝山舜水河省级湿地公园有交叉的区域调出园区规划范围,临湿地公园的二类和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园区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在此区块禁止涉及大型喷涂、酸雾、粉尘等气型污染严重企业入驻。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周边现状监测数据,园区内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项目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园区以皮具箱包为主导产业,以轻纺制鞋为特色产业;园区土地资源比较丰富,水环境COD、氨氮、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量都没有超过各自的环境容量.满足园区的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总体上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为保障“三线一单”落到实处。详见表2-3蓝山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表2-3蓝山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管控维度 |
清单中管控要求 |
开发区相关情况 |
符合性 |
|
1 |
空间布局 约束 |
(1.1)经开区引入项目应符合“蓝山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
经开区大力发展皮具箱包玩具产业。引入项目严格遵循“蓝山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
符合 |
(1.2)规划不设三类工业用地,限制耗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 |
规划不设三类工业用地,未引进耗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未引进排水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 |
符合 |
||
(1.3)石材加工生产组团临近居住区的边界位置不得布设高噪音、气型污染严重的企业及生产装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带等措施,确保该生产组团不对临近的牛承安置小区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
石材加工生产组团临近居住区的边界位置未布设高噪音、气型污染严重的企业及生产装置,不影响牛承安置小区。 |
符合 |
||
2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废水送至蓝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舜水河。禁止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向湿地排放废水,不得在湿地公园上游或周边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鼓励园区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水排放,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严格工业废水排放管控,在舜水河沿园区边界设立应急卡和警示牌。 |
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废水送至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舜水河。禁止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向湿地排放废水,不得在湿地公园上游或周边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鼓励园区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水排放,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严格工业废水排放管控,在舜水河沿园区边界设立应急卡和警示牌。 |
符合 |
(2.2)废气:建立经开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建立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园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建立经开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建立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园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符合 |
||
(2.3)固废: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经开区严格要求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正在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所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基本符合 |
||
3 |
环境风险 防控 |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蓝山县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园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蓝山县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2022年7月在永州湘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了一次危险化学品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符合 |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的永州市蓝山经建环保有限公司、蓝山县嘉鸿彩印有限公司、蓝山昇悦玩具有限公司、永州湘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
符合 |
||
(3.3)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
经开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符合 |
||
4 |
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
(4.1)能源:经开区规划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加快做好用能装置改造,逐步淘汰煤炭使用,禁止新建燃煤设施装置。选用节能高效机电设备,强化建筑、公共交通和能源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区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2020年,园区能源消费总量预测为14.52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407吨标准煤/万元;到2025年末,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9.69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单位GDP相比2020年降低16%,单位GDP能耗控制目标值为0.342吨标准煤/万元。 |
经开区建成深燃气站并铺设燃气管道,逐步淘汰煤炭使用,禁止新建燃煤设施装置。 |
基本符合 |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指导火电、石化、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支持一批重大节水改造项目,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将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纳入节水目标管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改造,在重点行业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培育一批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用水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节水型示范企业。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力争达到先进定额标准,蓝山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8%。 |
经开区鼓励企业使用国家鼓励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园区企业不涉及高耗水行业。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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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土地资源: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挥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确保省级产业园区不低于200万元/亩。 |
经开区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挥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 |
符合 |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000m³/d,实际处理4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氧化沟生化、混凝沉淀深化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1家,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900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0家,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园区2022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0.8t/a,氨氮0.24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舜水蓝山保留区-蓝山县江口,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目前,园区无“双源”地下水监测。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11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园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12t/a,氮氧化物2t/a,VOCs6.5t/a。
投资建设的一座园区环境空气小微站已竣工并2021年8月10开始运行,根据现阶段监测数据反馈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未出现污染物超标情况。
监测点位:位于蓝山经开区郁葱农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因子:AQI、PM10、PM2.5、SO2、NO2、CO、O3、O3_8H
监测结果:2022年平均值
表2-4 2022年度蓝山经开区小微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年均值
序号 |
站点名称 |
AQI |
PM10 |
PM2.5 |
SO2 |
NO2 |
CO |
O3 |
O3_8H |
综合指数 |
颗粒物占比 |
首要污染物 |
1 |
郁葱农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 |
125 |
52 |
18 |
24 |
1.891 |
32 |
88 |
5.195 |
41.6% |
PM10 |
2 |
平均值 |
88 |
125 |
52 |
18 |
24 |
1.891 |
32 |
88 |
5.195 |
41.6% |
PM10 |
蓝山经开区首要污染物为PM10,主要原因为园区内有多个项目正在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不能完全消除,导致园区颗粒物(主要为PM10)偏高,待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质量会得到改善。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具体监测数据见附件二)园区内不涉及污染地块。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个,产生115.2t/a,外委处置(外售)115.2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6个,产生量约 11.64t/a,外委处置约11.64t/a。详见表2-4 园区企业固废、危废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表2-5 园区企业固废、危废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t/a) |
危险废物(t/a) |
|||||||
产生量 |
自行综合利用 |
自行处置 |
委托处理 (外售) |
产生量 |
自行综合利用 |
自行处置 |
委托处理 |
|
永州必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26.4 |
|
|
26.4 |
|
|
|
|
永州星月投资科技有限公司 |
8.5 |
|
|
8.5 |
0.85 |
|
|
0.85 |
湖南迈斯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5.1 |
|
|
5.1 |
1.7 |
|
|
1.7 |
永州加伟鞋材制品有限公司 |
54.4 |
|
|
54.4 |
1.28 |
|
|
1.28 |
蓝山县金山川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0.85 |
|
|
0.85 |
2.64 |
|
|
2.64 |
永州湘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2.13 |
|
|
2.13 |
|
|
|
|
蓝山县嘉鸿彩印有限公司 |
5.02 |
|
|
5.02 |
2.64 |
|
|
2.64 |
永州嘉盈印刷有限公司 |
6.8 |
|
|
6.8 |
2.13 |
|
|
2.13 |
蓝山昇悦玩具有限公司 |
5.2 |
|
|
5.2 |
|
|
|
|
永州市荣丰鞋业有限公司 |
0.8 |
|
|
0.8 |
0.4 |
|
|
0.4 |
合计 |
115.2 |
|
|
115.2 |
11.64 |
|
|
11.64 |
本年度园区共管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2件、已完成整改2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
表2-6 园区接收环境问题投诉及投诉反馈整改情况
序号 |
受理环境问题投诉 |
投诉受理平台 |
投诉整改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如未完成,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
1 |
泓盛夜间生产噪声投诉 |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 |
现场查看:最近住户为150m外的员工宿舍,生产时宿舍楼下噪声不超过60分贝。与企业协商尽量避免夜间生产,此前未接到过投诉。 |
完成 |
2 |
中午道路施工噪声投诉 |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 |
与施工方协调施工作业时,中午不施工。 |
完成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分) |
自评分 |
1 |
环境准入 |
规划环评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2 |
0 |
2 |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
-1 |
0 |
||
3 |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
-1 |
0 |
||
4 |
环境监管 |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
-1 |
0 |
5 |
水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
-2 |
0 |
|
6 |
气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
-1 |
0 |
|
7 |
固废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
-1 |
0 |
|
8 |
土壤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
-2 |
0 |
|
9 |
环境监测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2 |
0 |
|
10 |
监管能力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2 |
0 |
|
11 |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1 |
0 |
||
12 |
环境信息管理 |
产业园区未建立健全“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
-1 |
0 |
|
13 |
风险防控 |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 |
0 |
14 |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
-2 |
0 |
||
15 |
环境风险 |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
-2 |
0 |
|
16 |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
-4 |
0 |
||
17 |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直接评为环保风险园区 |
/ |
||
18 |
绿色发展 |
污染物减排 |
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排名前10%。 |
+1 |
0 |
19 |
创新与示范 |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
+2 |
0 |
|
20 |
公众参与 |
环保信息公开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环境信息。 |
-1 |
0 |
21 |
舆情与投诉 |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
-1 |
0 |
|
22 |
其他 |
/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
-1 |
0 |
23 |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
-1 |
0 |
||
24 |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
+1 |
0 |
||
25 |
总分:9 |
||||
26 |
环保信用等级:环保合格园区 |
园区已按上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部分企业已开展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
园区积极引进第三方治理,外聘环保专业力量配合园区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于2022年建设落地如下项目:
1、2022年1月聘请了园区“环保管家”湖南永蓝新环服务有限公司,派驻技术人员 2名,与园区干部一道进入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2、2021年与湖南帅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已建设1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小微站)。
3、2022年6月与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合同,7月份安装好配套硬件设施,12月份软件设施建设完毕并成功通过验收 。
4、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为蓝山县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方大道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占地28.21亩,总投资576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配电室、机修仓库、污泥脱水、二沉池(2座)、氧化沟(2座)、水解池及事故水池、絮凝沉淀池(2座)、滤布滤池(2座)、消毒池、污泥回流泵房、预处理、进水口、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系统、门卫及配套水、电和设备及其安装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约4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氧化沟生化、混凝沉淀深化处理工艺,污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安装了进水在线监控(监测COD、氨氮)和出水在线监控(监测PH、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在线监测达标率100%。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审批制度,严控“两高”项目。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引进低排放、高附加值的企业,努力调优调强我县产业结构。开展了调区扩园规划环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予以劝退。同时,加大对入驻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力度,切实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实行“先环评和排污许可、后开工建设”的工作流程。
2、制定一园一策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设施、COD进水浓度偏低问题、园区特征污染物四个方面的问题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一园一策整治方案。积极开展园区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其中共排查企业40家、累计排查污水管网72点次,开展环境风险和危险废物专项排查12家企业。现场查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确保了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
3、着力做好上级交办的整改到期突出环境问题。为做好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2022年元月以来,根据上级交办的《2022年整改到期的突出环境问题》,园区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和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园区企业均按照批准的环评、环境应急预案、危废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等进行生产,未取得危废证企业均未涉及危废经营。二是对照“夏季攻势”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改“回头看”。加强了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建立了园区管网排查维护制度,对园区内管网定期排查维护,并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台帐。
4、完成了年度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环评要求对园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项目进行了全面监测。并整合园区各类环境质量检测数据,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档案。
5、安装“智慧电力”电能监控。应省厅要求,7月初园区环保管家对永州星月投资科技有限公司、永州嘉盈印刷有限公司、湖南建升木业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企业的生产及污染治理单元安装了电能监控,通过“智慧电力”电能监控后台可以看到企业实时用电情况,并同步到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
6、开发区4月份委托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蓝山县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提交县政府批准。通过政府电子平台采购方式购买了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并于6月底完成信息平台安装。
7、开展污染减排,创新绿色示范。蓝山经济开发区通过引进低排放、高附加值的企业,清退高污染企业,调优调强产业结构。2022年工业废水污染物总量实际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0.8t/a,氨氮0.24t/a,相比2021年度废水污染物总量实际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7.99t/a,氨氮0.57t/a(环统数据),化学需氧量削减率61.4%,氨氮削减率57.9%。
1、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管职能不强,经开区无审批、监管及执法权限,市、县相关部门也未授权园区行使审批及监管执法的权力,经开区解决相关环境问题较疲软。
2、园区在建施工项目多,存在部分项目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不齐全,管理不到位。
3、少部分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够深刻,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指导。
4、园区没有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由企业自行分散处置,存在处置不到位的现象。
表5-1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整改计划
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管职能不强,经开区无审批、监管及执法权限,市、县相关部门也未授权园区行使审批及监管执法的权力,经开区解决相关环境问题较疲软。 |
|||
接合园区目前实际,对入驻园区企业建设期施工规范化管理,园区协调环卫力量对扬尘进行喷淋降尘,必要时对施工区域扬尘实行实时监管。 |
|||
少部分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够深刻,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指导。 |
|||
园区没有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由企业自行分散处置,存在处置不到位的现象。 |
建设园区固废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制度体系,规范化固废危废的暂存转运管理,形成园区固废危废管理台账。 |
颁布园区固废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制度,长期监管形成台账。 |
(1)严格招商选商、完善产业链条。经开区将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补链项目招商力度,开展创新绿色示范工作,注重引进高新技术产业、绿色高科技龙头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污染减排。经开区在下一步引进项目中将按照《中国经开区审核公告目录》、《湖南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等重点引进主导产业。
(2)督促园区内部分未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未进行环保验收、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尽快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落实园区规划要求。
(3)进一步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整体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管控水平,探索采用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为园区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综合服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服务提升:
①项目入园服务: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园区相关部门落实环保产业准入政策方面的信息,确保入园项目能够顺利落地实施。
②项目审批服务:园区安排环保审批会议、聘请专家及现场踏勘工作。
③环保学习培训:每年对区内企业至少开展1次法律法规、环保技术管理等培训:针对园区环保管理人员在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不定期培训,聘请省级各行业专家解读最新发布实施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每年两次,根据最新政策更新及要求增加):或安排园区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相关培训,提高园区的环保管理专业水平。
④环保排查:每年对园区企业开展不定期排查,排查环保隐患。配合做好中央、省、市的各类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配合管委会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布置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任务。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等特殊情况的现场指导工作。
⑤档案管理:由第三方协助建立园区“一园一档”和“一企一档”环境保护相关档案建设,及时更新汇总,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督查要求。
(4)建设园区固废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园区固废处理能力,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土地占用最小化,污染“零排放”。
附表:蓝山经开区年度报告表格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