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蓝山县塔峰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对蓝山县塔峰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用以工代赈资金作为引导资金,着力整合其他涉农资金,积极探索开展以工代赈赈济方式,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激发内生动力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根本要求,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劳务报酬(人工费用)发放不低于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30%(即不低105万元)。
二、计划下达文号:湘发改投资〔2023〕786号
三、建设地点:蓝山县塔峰镇舜水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蓝山县塔峰镇垄基坝水渠3200米;河堤排沟3300米;机耕道200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六、建设周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七、项目业主单位: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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