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永州市优化发展环境模范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永审批发〔2023〕12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拟推荐蓝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2个单位为永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先锋模范集体候选对象,黄世建等4名同志为永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先锋模范个人候选对象。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候选对象如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蓝山县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蓝山县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 0746-2217450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6-2225892
通信地址:
蓝山县科技路新政务中心三楼350室,邮编425800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湘粤路180号 ,邮编425800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名单
蓝山县优化办 蓝山县人社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名单
(一)永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先锋模范奖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
蓝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永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先锋模范奖先进个人推荐对象(4人)
湖南鸿坤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世建、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先明、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华湘、蓝山县文联工作人员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