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细化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结合《蓝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蓝山县国土空间资源现状、发展形势和任务,编制《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二、编制过程
2019年开始启动前期相关工作,主要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开展了多轮次的规划编制。2020年10月召开了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研究制定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组织。10月份期间全面开展资料收集、部门与乡镇调研座谈、公众参与线上线下专题调研等工作。全面收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调查、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前期成果。
在系统分析和梳理基础数据资料和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并对规划各项指标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开展研重点研究,形成规划大纲成果,2020年底,大纲成果征求县各部门及乡镇意见。2021年结合大纲成果相继完成了十三个专题以及2个专项研究成果的编制。
2022年,5月-9月结合省市部署安排,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并提交成果,2022年9月30日经自然资源部同意湖南省“三区三线”成果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在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提出蓝山县国土空间战略目标,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格局、空间管控、实施保障等,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主体成果及专题专项。2022年11月份开展专题专家函审,并通过专家函审,2023年1-2月份修改完善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成果征求意见稿。
2023年2月21日上午在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再次征求各部门与乡镇的意见;3月14日邀请省级、市级、地方共7位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目前按专家、部门意见及最新政策要求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共四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城市发展新目标。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目标愿景。
第二章全域空间新格局。区域协同格局、全域空间格局、优化产业布局。
第三章专项支撑体系。包括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全域均衡的公共服务、传承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城乡山水文化特色风貌、安全高效的市政设施体系、城市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第四章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包括规划传导体系、近期建设安排、“一张图”实施管理机制、规划政策保障体系。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