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和《蓝山县浩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委员会组织与工作规程》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蓝山县浩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委员会于2022年8月25日在蓝山县住房保障中心(龙泉社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集资参与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成员。现将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封大旺
副主任:黄真立
委 员:黄万求、龙云亮、吴旺辉
秘书长:吴旺辉
二、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廖俊森
副主任:颜社清
委 员:骆发明
蓝山县浩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委员会筹备组依法履行职责完毕,自公告之日起解散。
对公示的常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蒋敏敏,邮箱:jrb2226009@qq.com,通讯地址:蓝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2226335。
蓝山县非法集资案资产评估与处置组
蓝山县浩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委员会筹备组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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