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蓝山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其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LSCG-2012GK0218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蓝山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为四个整标项(第一包眼科、消毒、灭菌器械,第二包急救、监护器械,第三包检验类,第四包妇科检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三、采购单位:蓝山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 14786327316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期限:即日起到2012年3月27日12:00间的工作时间(上午工作时间为0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每包每份售价人民币肆佰圆整(¥4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时间允许的前提下),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寄送)。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圆整(¥5000.00元)/包。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组成部分,需于2012年3月28日09:00开标时与招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机构。
六、标前答疑的时间、方式
各投标人应在2012年3月22日12:00(北京时间)之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传真方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09:00,递交地点是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本次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生产产家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了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医疗器械三类产品注册证(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制造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介绍信(开具日期为接受报名日期内,且必须为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货物制造商投标须持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时告知所投代理的品牌。
九、招标机构的相关情况
名称:湖南省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110号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
邮编:425800 联系人:黄先生 陈女士 电话/传真:0746-2226195/2226566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746—2226333
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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