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蓝山县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已经蓝发改许核字【2019】506号文件批准,本代理机构对其所需的2019年蓝山县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9年蓝山县中小学食堂经营托管项目
2.2 项目地点:蓝山县境内
2.3 服务期:一至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 招标范围:学校食堂经营服务。
2.5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 6 招标控制价:零预算(不报价)
2. 7 招标编号:HNYDZB-2019-29
2.8标段划分:项目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报一个标段,不得同时投报两个或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备注 |
2019年蓝山县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
蓝山县第一完全小学、蓝山县塔峰镇第三完全小学、蓝山县毛俊学校食堂 经营托管项目 |
第1标段 |
公 开 招 标 |
蓝山县第一中学、蓝山县塔峰镇第四完全小学、蓝山县所城学校食堂 经营托管项目 |
第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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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民族中学、蓝山县楠市中学、蓝山县楠市中心小学、蓝山县龙溪学校食堂经营托管项目 |
第3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严禁借用其他公司名义进行个人经营,严禁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经营。
⑧、同一法人或投资人拥有多家公司的,只能用其名下的一家公司投标。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对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万元整、第二标段:贰万元整、第三标段: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8月2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
开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湖南蓝山神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 8201 9520 0010 334 78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蓝山县中小学食堂经营第×标段”,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 8月 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45室(蓝山县东方大道旁)。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蓝山县政府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221348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塔峰中路142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7876734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238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746-2222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