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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116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这里不能摆摊,请立刻搬离。”2月3日,蓝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对S231线火市排下路段路边的水果商贩说道。
2月3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二中队人员在巡查S231线排下路段时,发现道路旁撑着遮阳伞,路面上摆着多个橘子框,商贩们正在向路人叫卖,大量果皮等垃圾随意丢弃在路面,过往车辆行人纷纷避让。加之该段路车流量较大,过往车辆车主有时为了方便,在道路上随意停车购买水果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此摆设摊点,不仅影响路容路貌,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见此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买卖活动,收起遮阳伞,清理路面垃圾,将摊位移至安全区域进行销售。通过耐心说服教育,当事人认识到占用路面摆摊设点的危害,主动将摊位撤出公路用地,及时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整治,清除路边摊点3个,受宣传教育群众达10余人次,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营造了安全、清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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