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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2-00125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1-19
名称: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文号 :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2022-01-19 09:42
  •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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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依据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梳理报送市本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无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和其他权力权责项目。2021年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立案3件,结案3件,结案率100%,市本级医保通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飞行检查、日常监管、大数据比对分析核查等方式,挽回医保基金损失及罚金1449.33万元,解除协议1家,移送卫健委1起,曝光典型案例9起。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学法用法计划,以《宪法》《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内容开展了法治讲座培训和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行政行为日趋合法、合理、规范。二是局党组开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重要讲话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三是利用网络学习培训,机关全体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全员培训和法治学习,全局及2个下属机构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人员全部合格。四是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共向服务对象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170000余份。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不同渠道和平台,依法对执法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通过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平台等公示信息切实做到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利用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案件办理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了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全年装卷行政处罚3音像记录3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现有法制审核人员2重大行政合同、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由局法制审查人员进行法制审查再将审核文件转至法律顾问审核提交审核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覆盖率100%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执法人员信息,保证行政执法证件合法、有效,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人数17人。强化执法人员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再教育、再提高,明确《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局内开展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素质能力。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依据永州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我局对此事项进行了梳理,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二实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相关规定下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参照执行上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也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细化和量化的行政处罚进行梳理,因我局梳理的可以细化和量化的裁量事项,省局均有规定,故遵照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牵头于2021年4月组织冷零两区医保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特门药店召开动员部署会,会上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相关法律进行了解读,又于2021年9月22日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行动,实地核查中采用公示系统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须责令改正的,下发相应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明确了医保部门移送案件的程序及所需附送的材料,按照《关于建立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牵头建立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明确16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畅通信息互通互联共享,加大案件移送移交力度,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对接、双向衔接

(五)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1.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市已被省医保局确立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目前已将祁阳市、蓝山县定为市级试点,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索创新监管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模式,提高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形成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2.创新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方式。落“互联网+监管”,用好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总枢纽的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市场主体监管范围,并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托“清廉中国大数据实验室”,搭建全市医保系统大数据智能监管分析平台,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三假问题,对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全市各县市区医保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30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问题,追回医保基金126.32万元。

3.创新宣传方式。4-12月,在全市开展医保“微服务”活动以“学党史·送政策·听民意·帮代办”为主题,全市共组建200支“微服务”小分队,每个小分队3-5人,佩戴统一标识工作牌,采取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等“五进”模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医保政策、医保相关法律知识宣讲,听取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组织医保服务事项帮住代办等活动,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医保服务员。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逐渐步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公示进度不一,整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亟待扩充,年轻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监管环节多、链条长,风险点多,防范基金风险的安全网尚未完全织密扎牢;四是医疗机构行政管理权限散在卫健、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综合监管与联合惩戒机制尚待全面建设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处理难问题。医保惩戒手段有限,欺诈骗保违法成本还不够高,“不敢骗”的震慑效果尚未形成。

三、2022 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下一步我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执法工作:

()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制度流程。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二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精准执法。三是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强化督查督办,全面抓好落实。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法治人员,强化法治力量。将学法、知法、懂法的干部职工特别是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执法部门和法制审核部门,确保执法和法制审核工作可以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人员能力。聘请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讲解医疗保障工作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三是注重学习和交流。联合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交流探讨会;到其他法治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调研取经,学习其他单位好的工经验和做法。

(三)持续开展监管执法行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全市飞行检查,以2019年未被省飞行检查覆盖的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实施县区交叉联动。二是坚持开展动态巡查监管稽核,不定期组织专人深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开展打击骗保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信用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形成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四)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联合卫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加强协同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事业单位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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