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咨询农村征地特殊社保政策 | ||||
收文单位: | 县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1-03-11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县长你好,我是东村的一个小市民,我父母现在在外地。听说政府对征收土地的农村户有特殊的养老社保政策,本人想咨询一下这个政策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 | ||||
回文单位: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2021-03-23 | ||
内容: | 陈女士: 您好!您关于《农村征地特殊社保政策》的咨询件我局已收悉,现根据相关社保政策答复如下: 1、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没有特殊政策。 2、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是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12号)文件以及《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蓝政办发(2016)15号)文件执行的。如您需了解详细政策,可到我局社保股或您所在村(东村)村委会咨询或调阅上述文件。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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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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