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塔峰镇火市村黄岱华卫生室、新圩镇上清涵村廖明忠卫生室、新圩镇蓝东村田送军卫生室因注销,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申请终止医保协议,经经办机构同意,局党组开会通过,现将我县3家医药机构(名单附后)解除医保协议管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蓝山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46-2223836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268号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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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统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医保编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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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塔峰镇火市村黄岱华卫生室 |
黄岱华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火市村 |
H43112702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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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圩镇上清涵村廖明忠卫生室 |
廖明忠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 |
H431127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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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圩镇蓝东村田送军卫生室 |
田送军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蓝东村 |
H4311270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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