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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烟草专卖局解读《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经营管理的通告》
  • 2026-08-05 16:26
  • 来源: 蓝山县烟草专卖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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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经营管理的通告》,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一)出台背景

烟叶产业是蓝山县助力乡村振兴、带动群众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当前全县烟叶收购总体平稳,但仍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存在非法收购、私下倒卖烟叶的现象,扰乱正常收购秩序;二是个别烟农存在无合同种植、跨区售烟、掺杂使假、混级交售等不规范行为;三是收购标准执行、现场管理、烟叶流通运输监管仍有薄弱环节

(二)出台意义

一是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整治非法收购烟叶、无证运输烟叶等乱象,营造公平公正的收购环境;二是保障烟农利益,统一收购标准、价格和结算流程,杜绝压级压价、人情定级等问题;三是稳定产业质量,通过全流程规范管理,持续提升烟叶质量和产业竞争力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经营管理的通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烟草部门关于烟叶合同种植、定点收购、市场监管、质量管控等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我县烟叶产业发展实际起草

本文件的起草过程:一是调研摸底,蓝山县烟草专卖局深入各产烟乡镇、收购站点开展调研,梳理烟叶收购过程中存在问题;二是初稿草拟,结合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蓝山县烟叶收购实际情况形成文稿初稿;三是征求意见,向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农等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四是合规审核,单位内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审核后,报蓝山县司法局进行审查,程序严谨、依据充分、贴合实际。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经营管理的通告》聚焦烟叶种植、交售、收购、储存、运输、监管全链条,明确核心管理要求:

一是严格专卖制度。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定点收购,烟草部门指定收购站点为合法收购主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收购、经营烟叶。

二是规范种植交售。烟叶种植实行合同制管理,烟农须按合同约定种植,按时交售,严禁无合同种植、跨区域私自售烟,严禁混等混级、掺杂使假

三是统一收购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等级标准,统一价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收购。严禁收人情烟、关系烟、面子烟

四是严控流通环节。烟叶调拨、运输严格执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规定,严禁无证运输烟叶、非法中转、违规储存烟叶。

五是明确禁止行为。明确规定擅自收购烟叶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叶、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震慑作用。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一是监管链条更全。由单一收购环节监管,延伸覆盖种植、交售、收购、仓储、运输全流程,实现闭环管理、不留盲区。

二是标准界定更细。细化交售规范、禁止行为,条款清晰、界限明确,便于群众知晓、基层执行。

三是治理方式更实。坚持“严管+服务”并重,既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经营烟叶行为,又对烟叶收购要求进行了规范,保障烟农正当权益。

五、新老政策差异

本次《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经营管理的通告》与去年相比,收购期限由原来的55天修改为45天,其余内容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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