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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5-01093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4-16
名称: 蓝山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再提标
文号 :    
蓝山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再提标
  • 2025-04-16 10:16
  • 来源: 蓝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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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月起,蓝山县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

具有蓝山县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蓝山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上两个条件均符合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遵从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低保证),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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