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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10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5年1月起,蓝山县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具有蓝山县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蓝山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上两个条件均符合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遵从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低保证),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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