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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049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审计以案释法——案例三: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2024年我局在对我县某行业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
某局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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