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70010/2024-00499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4-12-18
名称: 审计以案释法——案例三: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文号 :    
审计以案释法——案例三: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 2024-12-18 15:37
  • 来源: 蓝山县审计局
  • 作者:
  • 【字体:   

审计以案释法——案例三: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2024年我局在对我县某行业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

某局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的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