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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211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4-15
名称: 审计流程——审计项目实施流程
文号 :    
审计流程——审计项目实施流程
  • 2020-04-15 09:10
  • 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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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达的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各业务股室组成审计组,实施现场审计。

一、审计实施前期工作:

1.审计组组织成员进行培训,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2.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及审计廉政承诺书。特殊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3.审计组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后,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一般项目由审计组长审定、计划部门审核;重大审计项目由单位领导审定。审计组依据审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实施现场审计。

二、现场审计工作

1.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灵活运用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及分析等方法,有针对性地收集审计资料,获取审计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口头(笔录)证据、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及其他证据形式。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

审计人员对收集的审计资料进行清点登记,并取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书面承诺。

审计人员应当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可以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转储、下载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采集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作为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记录电子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

审计证据应当作为调查了解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

 2.审计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地作好审计记录,包括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调查了解记录主要记录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情况及确定的审计事项及其审计应对措施。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的活动,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事项名称,审计过程和结论,编制日期、审计人员姓名和签名,审核意见、审核日期、审核人员姓名和签名,索引号及页码及附件数量等。

重要管理事项记录记载与审计项目相关并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重要管理事项,包括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措施,所聘请外部人员的相关情况,被审计单位承诺情况,征求审计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情况、审计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及人员反馈的意见及审计组的采纳情况,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报告讨论的过程及结论,审计项目实施部门对审计报告等审计项目材料的复核情况和意见,审计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的审理情况和意见,本单位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审定过程和结论,审计人员未能遵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约束性条款及其原因,因外部因素使审计任务无法完成的原因及影响及其他重要管理事项。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记录进行审核。

三、编写审计报告工作

1.现场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组长复核审计证据、工作底稿,经审计组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主审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2.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提交书面说明。。

3.审计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应当在审计对象和有关方面发表意见的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提交给审计审理部门审理。

4.在规定时间内,审计组将审计项目资料送审理部门审理,提交审理部门审理,根据审理意见修改后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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