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6-0299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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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蓝山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公告
为全面掌握蓝山县采矿损毁土地现状,核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为“十五五”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32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于2025年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我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此次调查我县未认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5日
受理部门: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46-2213558
联系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新建路166号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