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拆旧房子盖新房,不能办理手续
收文单位: 县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2-03-31
来信类型: 国土资源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是蓝山县太平圩镇坪沿村的一个村名,由于我们家后面是一片林地,我们村有人未经许可私自在林地盖房,我举报后,违建被拆除。现在我自己的房子已经属于危房,年初的时候多次和镇国土所进行沟通确认得到的答复是先拆除老房子之后可以直接盖新房。后来我们也按照程序于3月,将建房申请报告提交到镇国土所。 今天我们去镇国土所咨询建房审批手续进度,结果得到的回复是我的房子和别人有纠纷所以不能盖房。我们家后面是林地没有房屋(只有被拆除的违建),左边和右边都是空地,没有邻居纠纷。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会因为投诉村民的违建而导致自己家里的房子无法盖房?还请国土的有关领导帮忙解答?是否作为合法公民检举了别人的违法行为,就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受到影响。如果是这样的话,今后谁还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理单位: 太平圩镇
办理时间: 2022-04-08
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唐爱花占有地建造房屋一事,太平圩镇人民政府、太平圩镇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现场勘测调查该宗地为违法建筑占用地类为林地,已于2022年330日对违建筑进行了拆除

二、关于您申请建房一事,应先由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建房,由村委会负责收集资料并要求本人对建房位置进行打桩放线,然后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开会投票表决形成会议纪要,如通过后会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村委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随后由镇人民政府及镇自然资源所以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勘测,如果符合村民建房规划,那么会正常办理证件,并根据有关要求,在建设房屋审批前需征求邻居意见,在征得邻居书面同意,方可建造房屋

三、关于您所说留路之事,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感谢您对太平圩镇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 请拨打电话 0746-2931047咨询或直接到太平圩镇人民政府反映。

 

太平圩镇人民政府

202248


回复单位: 太平圩镇
办理时间:
内容:

市民同志,您好!你的来信我们已经电话进行回复,在网上就不再进行回复。感谢您的来信,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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