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蓝山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奋力推进现代化新蓝山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

1、加强项目推进和产业升级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省市县重点项目、毛俊水库灌区工程、10万吨水厂、大源风电场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一主一特”产业规划、皮具箱包玩具、轻纺制鞋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产业综合体建设、 “五好”园区建设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县发展改革局、经开区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财源培植信息公开。做好国有资产、集体经济和税收征管相关信息公开,扩大我县蓝山大道和东方大道周边土地、园区闲置土地和园区厂房处置信息公开。全力公开净矿出让、皮具玩具、风电光伏、房地产等相关信息。(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深化政务公开

4、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用好县政府网站和新闻网疫情防控工作专栏权威发布每日疫情通报,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2022年蓝山县政府工作报告》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突出抓好福祉提升信息公开。对着力推进“七位”建设和全面建设“平安蓝山”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着力公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边远山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信息。(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城市供电、供水、供气、网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提高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深化政务公开

8、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已有开设的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等;开设规划公开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各类规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注重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创新H5解读、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更好发挥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的积极作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通过大数据等技术运用,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重点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和新闻媒体,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新闻发布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11、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注重为企业群众提供“两在线”服务(网络在线、电话在线)。要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相关资料留存村(居)委会,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牵头,县直和乡镇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联动效应,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系列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合法、合理需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价

14、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灵活采取电话联系、线上答疑、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每年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经常性开展“点对点”指导或现场授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