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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残疾人证拟予强制注销的公告
  • 2026-11-04 11:32
  • 来源: 蓝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机构:蓝山县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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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享受国家各项惠残政策的重要凭证,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应及时换领新证。经系统核查,目前我县共有54名持证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已超期一年以上,且未按规定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管理秩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我会已于2025年1月和2025年7月通过乡镇通知及邮政邮寄方式,向上述人员下达了《残疾人证换领通知》书,书面告知其及时办理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 号)《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残联字〔2017〕53号)《关于加快推进到期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残组人字〔2021〕22号)及动态管理相关规定,持证人在接到换证书面通知超过半年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换证,且证件有效期超过1年的,县级残联可予以强制注销。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截止时间

请下列54名持证残疾人务必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残联办证窗口提交换证申请,并按规定交回原残疾人证、完成相关换证手续。

二、逾期处理措施

自2027年1月1日起,对仍未按规定申请换证且无正当理由的,我会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动态管理相关规定,依规对相关残疾人证予以强制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持证人将停止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项惠残政策,且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三、办理要求

1. 所需材料:原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或未成年人换证的,须同步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2. 重新评定:凡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到期换发时须到指定评残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3.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一楼A02窗口)。

四、人员名单

拟强制注销人员名单(共54名)详见附件

五、特别提醒

残疾人证是享受国家各项惠残政策的重要凭证。请相关持证人及家属高度重视,相互转告,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换证手续,避免因证件注销造成权益损失。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46-2226061

办理地址: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超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拟注销人员名单(54人)

蓝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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