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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解读《蓝山县促进旅游发展的若干措施》
  • 2026-08-26 14:32
  • 来源: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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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动我县文化、生态、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蓝山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力打造国家知名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特制定《蓝山县促进旅游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若干措施》起草的依据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湖南高品质旅游住宿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文旅市场﹝2024﹞5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旅游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号)、《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引客入永”奖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文旅广体联字﹝2025﹞4号)。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完成了公平性审查及合法性审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十三条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旅游资源统筹管理。建立全县重大文旅项目库和强化规划协同。

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引进资金开发文旅项目、兴办旅游企业或实体的中介者,给予奖励。鼓励县内各金融企业拓展企业贷款融资渠道,鼓励县内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旅游项目融资担保业务。

三是加强文旅品牌创建力度。全力打造“神美湘江源”的总体品牌,各景区(点)围绕总体品牌打造各具特色的子品牌,形成品牌矩阵。对成功创建各类旅游品牌的,给予奖励。

四是鼓励多种形式宣传营销。在主流新媒体平台发布蓝山文化旅游的正面原创作品,经文旅、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给予相应奖励。对各旅游企业自主到县外开展营销活动、在机场、高铁、高速设置大型广告牌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补。

五是积极开展文旅节庆活动。推进“一乡一特色”建设,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县内外知名的文旅节庆活动品牌。对举办的文旅节庆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补。简化演艺审批流程,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针对不同规模的文艺演出,由相关职能部门细化相关标准,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能演尽演”。

六是大力发展研学旅行。对当年新评为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省级研学旅游基地的,给予奖励。开展“万名学子研学蓝山”活动,每学期组织全县5000名以上中小学生在蓝山开展研学活动。

七是支持发展康养旅游。鼓励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群体,定期组织康养旅行。

八是整合开发旅游文创商品。鼓励旅游商品企业积极申报旅游购物示范点,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旅游购物示范点的,新开发注册的旅游农副产品或旅游工艺产品,获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新开发旅游商品参加国家或省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获得荣誉的,分别给予奖励。

九是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引客入蓝”团队游客到一定数量的旅行社,给予奖励。鼓励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会和公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十是加大对我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我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底启动新建或改扩建的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项目非营利基础设施上投资达一定金额的,给予奖励。

十一是大力扶持民宿建设。

1.鼓励改扩建或新建民宿投资奖励。支持鼓励利用村内的现有房屋改扩建成适合大众旅游的民宿和新建民宿,对改扩建的民宿和新建的民宿给予相应奖励。

2.鼓励品牌民宿投资奖励。鼓励高端民宿建设,在基础设施方面,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给予相应的奖励。

十二是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对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景区规划的,根据实际给予奖励。

十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县级财政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资金3000万元,按有关程序报批使用。组建蓝山旅游专家库,提升全县旅游从业者素质。强化土地保障。将文旅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县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一是《若干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湖南高品质旅游住宿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文旅市场﹝2024﹞5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旅游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号)、《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引客入永”奖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文旅广体联字﹝2025﹞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当前加快旅游发展的需要,从工作的具体抓手、实施方式、资金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落细落地的具体措施。

二是《若干措施》是在我县2022年出台的《蓝山县促进旅游发展十二条措施》基础上,结合省市相关政策措施的最新精神和当前我县加快旅游发展的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制定。

五、新老政策差异

《若干措施》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蓝山县促进旅游发展十二条措施》的修改与补充,在文旅品牌创建方面新增了工业旅游,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6个品牌;新增了旅游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民宿建设3个方面的政策;删除了老政策中违反公平性竞争相关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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